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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招生相关政策20问

日期:2019-02-19 12:04:26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5〕88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的问题,确保实现县来县去的本土化培养目标。从2017年开始,我省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招生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具体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其专业性质是什么?

答: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简称“全科教师”,指的是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属于师范类。

2.全科教师和普通小学教师在培养上有什么不同?

答:全科教师是专门为农村教学点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相对于普通小学教师的培养而言,全科教师采取高校与优质小学联合培养的新机制,采用“通识基础课程、学科教育课程、教师专业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能够贯彻素质教育、适应新课改、具有“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学能力,以适应农村教学点教学工作的需要。

3.报考全科教师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在学习期间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在校学习期间,享有同其他全日制在校生同样的政策。同时,全科教师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协议地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协议地政府按照协议规定为全科教师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4.报考全科教师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一)2017年,我省全科教师的招生实施的是定向招生政策,因此,参加2017年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具备县(市)当地户籍,方可报考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非设岗县考生不能报考。

(二)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基本身体条件。

5.2017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全科教师的县(市)有多少?

答:2017年有84个设岗县(市)。各设岗县(市)的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考生也可以咨询相关培养院校。

6.2017年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多少,由哪些学校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答:2017年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997名。由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6所师范院校承担2017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全科教师。

7.如何填报2017年本科层次全科教师录取志愿?

答:凡自愿报考本科层次全科教师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填报承担培养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本人户籍所在地定向培养高校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

8.2017年本科层次小学全科教师如何录取?

答:根据设岗县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9.本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意向书报到注册,入校三个月内签订正式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地方政府、高校、免费师范生三方协议)。如若未按时报到,或拒绝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则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考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

10.全科教师应在定向培养设岗县工作几年?

答: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全科教师毕业后到协议地农村小学教学点服务不少于6年。

11.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入学后不准转专业。

12.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毕业时是否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

答。不可以。被录取的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不能报考全脱产研究生。在服务期内,可以报考非脱产研究生。

13.非师范类专业的高校优秀学生是否可以转入全科教师方向?

答:可以。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免费师范生入校学习半年内,如果学习缺乏动力、不思进取、学习成绩不理想或有其他不良表现,培养学校有权予以淘汰,取消免费师范生资格,转成非免费的同等师范生;对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的非免费师范生或非师范类学生,可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等,在培养院校招收的计划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免费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14.如何管理全科教师?

答:为加强全科教师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以及毕业后服务期的管理,河南省教育厅制订了《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对全科教师在校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就业、违约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15.本科层次全科教师毕业时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毕业资格)?

答:全科教师经过4年学习,应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16.全科教师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全科教师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按照高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在延长期内的一切学习费用需由个人承担。如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培养院校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终止培养并收回相关的培养费用。

17.全科教师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全科教师毕业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其处理办法:

一是对完全不履行协议规定者:1、须按协议规定全额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一定的滞纳金。2、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3、生源地有关部门将对违约者进行档案封存,一律不得改签报到证。

二是对不能完成6年规定服务年限者:1、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2、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

18.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生源地政府如不按照协议接受、安排工作、给予同等待遇,或安排无编制的临时性工作,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省直厅局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19.服务年限期满后,全科教师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全科教师服务期满后,教师的管理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科教师属于国家正式在编教师,他既可以当教师,也可以成为教育管理者。免费师范生有着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和机会。

20.全科教师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现有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在教师周转房等生活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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